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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乱五年,楚王已经夺去了大鄞的半壁江山,如今已兵临永安城,过了永安,整个大鄞将完全失去抵抗能力,所以鄞国大将军将十万赤虎布防在永安外。

永安城外,有一片嫩绿的平地,有点像北方的草原,可理论上讲,永安还不属于北方,平地前有一条清澈的河流,便是着名的永安河,从西北高原上流至南海,分割了鄞国的国土。

而原本嫩绿的平地,如今已经是血迹斑斑,平地已不见绿草,一具具没有生机的尸体躺在那里,血肉模糊,有的尸体上面的剑还未拔下来,有的鲜血还在直流。

一面面挂着‘楚’字的军旗,横躺竖卧的遗落在战场各处,楚军败了,北上以来最大的一次失败,五万楚军横死永安城外。

而这场战争的胜方,则是已经危在旦夕的鄞国,而主将却是桓德帝一直未器重的边关将领——冼方邯。

冼方邯将利剑插回剑鞘中,用拇指摸了摸脸上的血迹,他很清楚这场仗能够获胜的原因,可是他却不得不这么做。

距离永安河几十里外。

一处不知名的河谷,河谷很宽,但已经没有了水,可想而知以前也是一条大河,周围的草木郁郁葱葱,正值落日,美不胜收。

但此刻的景象却并非如此,河谷中横尸遍野,凄惨程度丝毫不亚于永安城外的那处战场,只不过,此处倒下的军旗,名鄞。

赤虎前锋营,在双方交战时,前锋营是最先碰撞的,都说去了前锋营那就是十死无生,偶然活下来,也躲不过下次的冲锋。

可是这等惨状,却也是前所未有,五千前锋营将士,死在了河谷中,很明显死前也曾与敌军经历过激烈的交锋,可显然寡不敌众,这从他们身上的伤就能看出来,五六把长矛捅在一名赤虎将士的身上,惨不忍睹。

呼!呼!

阵阵微风从河谷吹过,残破的军旗摇摇欲坠,任风摆弄,时不时还有乌鸦的叫声,着实有些凄惨。

少年的脑袋阵阵刺痛,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肋骨已经断裂,身上仿佛被什么东西压着,使得他喘不过气来,奋力挣扎了一番才把压在他身上的东西翻到一边。

少年大口大口的喘气,他知道他刚才推开的是一具尸体,他对这个人没有印象,但他穿的是赤虎的盔甲。

也不知躺了多久,少年觉得自己休息得差不多了,这才缓缓起身,不过显得十分吃力,埋在土里的半截身子这才全部露了出来。

借着插在地上的长矛他才勉强的站了起来,此刻他的头发披散着,脸上都是血,他不清楚那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,也有可能是战友的。

他右手的盔甲已经不在了,露出不算很健硕的臂膀,胸前的盔甲已经破烂不堪,很庆幸的是打在胸口上的只是刀伤,而不是长矛或者箭矢,要不然他现在也躺着,再也起不来了。

望了望四周,他颤颤巍巍的右手拾起落在自己身旁的刀,刀身狭直,小镡,长柄。

与楚军的横宽大刀不同,赤虎前锋营配备的都是这种刀。

………

…………

永安城。

此处战场已经被收拾得差不多了,但依旧留下了浓重的血腥味,久久挥之不去。

赤虎军大部分已经撤回营房,休养生息,赤虎主将冼方邯穿着黑色的盔甲,骑着血色战马在一处沙丘上。

“将军,该回城了。”

天边还有太阳留下的一丝丝余光,将天边那几朵云彩染的通红。

冼方邯低下头,眼神中带着些许可惜,最终他好像决定了什么事情一样,调转马头,就想往城里走去。

“将军快看。”

军士指着远处的地平线,冼方邯骑在马上回头望了一眼,嘴角微微上扬,仿佛得到了满足一般。

只见天边站着一名少年,浑身血迹,摇摇欲坠,余阳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,赤虎前锋营军卒,五千前锋营唯一的辛存者,李少知。

“回营!”

冼方邯驱使战马,走向城中。

…………

“啊,救我!”

“冲啊兄弟们!”

“该死的楚人,跟你们拼了!”

“前锋营!杀!”

楚军的长矛刺穿同袍的胸膛,长剑划破同袍的喉咙,鲜血溅到李少知的脸上,只见一把长枪向他横扫过来,划破他的胸膛!

“啊~”

少年猛的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,只觉得胸口传来一阵刺痛,此刻的他已经卸下军装,穿着洁白的内衣,望了望也已经被洗净的双手,没有血迹,没有污垢,但能清晰的看到手上常年握器留下的茧子。

他穿好靴子,走出帐篷,外面的军医急匆匆的走来走去,不断的有伤员被抬进来,看来双方又交战了。

李少知不知道自己睡了几天,不过看身上的伤,就知道起码也有五六天了,一名军医看到了出门的李少知,点了点头,便没有再说话而是去忙了。

李少知自己一个人离开了军营,去找冼将军,一路上,他看到许许多多的赤虎伤员。也有时刻准备上战场的将士,他们个个斗志高昂,想必是前几日那场胜利换来的。

冼方邯有一个独立的指挥台,前面是简陋的沙盘,墙上挂着鄞国的国土地图,只是大半也已经写上了楚的字样,那是鄞国需要夺回的地盘,但目前看来不是很现实。

“李少知参见将军。”

这时冼方邯才从后面的卧室缓缓走了出来,没穿盔甲,想必也是刚起,他瞥了一眼李少知,“来了?”

李少知点了点头,冼方邯不紧不慢的坐到椅子上,拿起桌上的长剑轻轻抚摸,顺势拔了出来,递给李少知,“作为奖励,这把楚将的佩剑给你吧!”

他笑了笑,答道:“还是前锋营的军刀更适合我,剑虽是百兵之首,但刀砍人更方便些…”

听到李少知的回答,冼方邯大声笑了起来,想想几年前在寒地,这话还是他跟李少知说的,只是多年过去,当年的毛头小子,现在却成了可以以一敌十的猛士。

“你跟我,多久了?”冼方邯也近乎忘了,他对时间没有太大概念,自从父亲去世,他就替父亲四处带兵,从二十多岁打到三十多岁,也见证了鄞国是如何被楚国一步步蚕食的。

“少知父母早亡,十岁便参军入伍了,已经八年了。”

冼方邯不禁有些感概,时间过得真快啊,八年了,他本以为这次李少知会回不来了,可没想到这小子命真大。

“你恨不恨我啊,这次把你调去前锋营,去做楚军的诱饵。”

李少知摇了摇头,“从父母走的那天起,我的命就是将军你的了,而且我也非常明白这次战斗的重要性,我能活下来,那说明我命不该绝!”

冼方邯有些欣慰的看着这个少年,“行吧,以后就回到我身边吧,做我的贴身侍卫,不过这活可不比前锋营好多少噢。”

“遵命!”李少知开心的像个孩子,能够成为将军的贴身侍卫,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,他也想保护这个曾经给过他第二次生命的人。

“伤怎么样了,要是可以,就去领新的军甲,拿着你的刀,带着你的马来东城门找我!”说完冼方邯已经走了。

李少知无比兴奋,立马回到帐篷收拾东西,仔细询问了一番军医,才得知自己睡了将近半月,但依旧不能披甲上阵,得多休息,顶不住军医的百般阻挠,李少知只好去跟冼方邯说清楚,然后接下来他就只能在永安城中闲逛,带他他那把前锋营军刀。

由于实在太无聊,他就经常到东城的乐馆听乐,然后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吹箫,跟将军借了些银两,强塞给老板,这下老板才答应教他。

就这样,早上早起练功,下午陪将军上城楼观战,傍晚时分去找老板学吹箫。

时间过得很快,又过去了半旬,李少知的身体也终于恢复了,老军医这才把他放走,临走时,他还把新学的箫给老军医吹了一通,虽然说没一个音是对的,可是老军医却也不烦。

“走啦老头!”

李少知翻身上马,向老军医告别,去领了新的军甲,这套侍卫军甲,可比前锋营的军甲帅多了,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。

军甲紧紧的裹住全身,再带上极具胃炎的虎盔,骑上也同样全副武装的战马,威风凛凛。

路过东城的乐馆时,还特意向老板打了个招呼,虽然老板觉得他很笨,学了半个月依旧是个二吊子,不过却正是这样的少年二郎,楚军才止步永安城外…

“杀!”

军人的宿命依旧是上战场,保家国!

罕见的,冼方邯带队冲锋,李少知挡在他身前,手机挥舞着那把军刀,把周围能够威胁到冼方邯的人一一斩杀,出手永远都是快准狠,尽量一刀毙命!

此刻少年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,驾着黑色全副武装的战马,杀气腾腾,完全不像是在乐馆笨拙学乐的少年。

久经沙场,又胜了。

这个月,算上月初的那一战,大大小小十余战,鄞军全胜,也不知道为什么楚军会连续发动这么多次进攻与正面交战,正值斗志高昂,楚军怎么可能是对手。

但依旧没有退兵的意思,这场仗已经从年初打到七月了,若没有六月初那场扭转乾坤的战斗,恐怕永安城已经陷落。

眼看着傍晚来临,李少知驾马来到东城,“老板,我来了。”

只见少年脸上全是鲜血,盔甲未取,刚下战场杀气未退,“不愧是我大鄞二郎,好,来吹箫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