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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多书院 > 都市言情 > 回到1973做暖男 > 第443章 新事新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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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城方明家。

罗晓芸一大早就起了床。

刚走出房门,就看到家里那棵光秃秃的石榴树上竟然站着两只喜鹊,正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。

罗晓芸惊喜万分,连忙转身回房,用力推了推还在熟睡中的方明,急切地说:“喜鹊叫了!”

“嗯?天亮了吗?”方明被推醒后,睡眼惺忪地抬手揉了揉眼睛,迷迷糊糊地问道。

原来,方明昨天下午就提前赶回城里来了,因为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——他的三舅哥要和牧雪燕成亲啦!

作为今天的大厨,方明深知责任重大。为了能让宴席更加丰盛美味,昨晚他就开始忙碌起来。

该收拾整理的东西一样不少,该煎炒烹炸的食材也都准备妥当。

这样一来,第二天就不用再手忙脚乱,可以从容应对了。

而即将成为新郎倌的罗晓泉也没有闲着。

他心疼妹夫一个人劳累,于是主动帮忙跑前跑后,

虽然方明一再表示不需要他插手,但他还是坚持帮忙干些杂活儿。

等到所有厨房的事情都处理完毕,方明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房间时,发现妻子罗晓芸还没有入睡。

她和衣躺在床上,搂着两个小宝宝,一直在等待着丈夫进屋。

看见丈夫进来,罗晓芸忙下床摸了摸脸盆里的水,感觉有点凉,便又从暖壶里倒了点热水进去,“来,我给你洗洗脚。”

“晓芸,以后别给我洗了,我自己来。”

看着正在给他洗脚的妻子,方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。

罗晓芸白了他一眼,娇嗔着说道:“都老夫老妻的了,怎么还害起羞了。这不一直都是我的专利嘛!”

方明无奈地笑了笑,只好听从妻子的安排,乖乖地让她给洗完脚、擦干净后才上了床。

好些天没回来了,尽管身体很疲惫,但方明还是与娇妻温柔缠绵了半宿,才心满意足地睡去。

这会被老婆推醒,想起昨晚的激情,方明有些难为情地说:“昨天晚上又欺负你了。”

罗晓芸微微一笑,“傻瓜,哪里是欺负,分明是雪中送炭嘛。”

方明伸手拉住妻子,好奇地问道:“你刚才说什么?谁叫了?”

罗晓芸一脸兴奋地说:“你说奇怪不,咱家石榴树上早上居然来了两只喜鹊,一直在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呢。你听,现在还在叫呢!”

“喜鹊喳喳叫,好事要来到嘛!说不定它们也知道今天是三哥的大喜日子,所以早早地就过来祝贺啦。”方明笑着道。

说到三哥的喜事,罗晓芸有点遗憾。“你说三哥找了这么漂亮的警花,又是县长的千金,不大办一下总觉得对不起人家牧县长一家。”

方明轻轻地抚摸着妻子那白皙细腻的小手,轻声说道:“爹已经让我与牧雪燕,还有牧县长交涉过很多次了,但他们就是不同意啊。坚持自家人坐在一起吃顿饭,就算把事情办了,根本没必要搞得那么复杂。”

方明说得没错。

想当初,罗洪奎听到方明说三儿子打算在春节前结婚的消息时,心里对这个老三非常不满。

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不提前给家里打声招呼。如果到时候时间太紧张来不及准备,需要什么却没有什么,岂不是让家里丢尽脸面吗?

听了方明的建议,当罗洪奎和老伴亲自去牧家提亲后,牧辰风和女儿都不同意婚礼场面太大,尤其是乡下还有什么流水席,都希望婚礼越简单越好。

“这怎么能行呢!”罗洪奎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反对。

罗洪奎对这个儿媳妇特别满意,并不仅仅因为她是县长的千金身份高贵,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觉得牧雪燕长得漂亮,人品也好。

女婿多次请求人家帮助罗家处理事情,人家姑娘从未有过半分犹豫和推脱,常常亲自驾车接人送客,从来没有过丝毫不乐意。

按理说,城里的女孩子见多识广,对婚姻提出的要求也极高,但人家姑娘竟然什么都不要,仅这一点就让罗洪奎心里实在难以释怀。

于是,罗洪奎便将说服牧家举办婚宴这项艰巨的任务给了女婿方明,期望方明能说服牧家,为他们家的姑娘举办一场风光风光的婚礼。

可是,每当方明找到牧辰风商议这件事的时候,牧辰风总是那句话:“不必破费,这也是雪燕的想法”。

既然无法说服牧辰风,方明只好在牧雪燕身上下功夫。但令人意外的是,牧雪燕的态度比她父亲还要坚决,依然不同意大操大办。

面对这种情况,罗洪奎束手无策,最终还是顺从了牧雪燕的意见。不过,他始终觉得有些对不起儿媳妇。

幸运的是,经过方明的耐心劝导,牧雪燕终于同意稍微扩大一下结婚宴席的规模。

除了亲家和家人外,大嫂二嫂的娘家人,方明的父母和妹妹,牧雪燕的姨妈姨父,还有铁军和方奇两家,再加上王子洋局长,一共凑了大约四桌人。

既然牧家不愿意抛头露面,那么这场婚宴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在向阳寨举办。

可放在国营饭店举办显然更不合适。思来想去,最后还是决定将地点定在方明县城的家中。

回想起这些事情,方明也是一脸的无奈。

不过今天前来参加婚宴的都是家里人和关系十分亲密要好的朋友,所以方明还是希望能够把菜肴做得尽可能精致可口一些。

虽然场面比较朴素简单,没几个人参加,但宴席一定要足够奢华丰盛才行。方明希望客人们能够永远记住三哥和牧雪燕婚礼喜宴上的美妙滋味。

方明注意到妻子的脸上依旧流露出些许忧郁的神情,于是开口安慰道:

“好啦,别再想那么多了。你刚才不是说听到喜鹊叫了吗?这就预示着客人快要到了呢,咱们也得赶紧收拾准备一下啦!”

“唉……”妻子轻轻叹了口气,“你看看我只是一个女儿,结婚的时候还摆了那么多桌酒席呢。

可三哥这次却这么低调,一声不吭地就把婚给结了,我总感觉三哥心里多少会有些不痛快吧。”

方明拍了拍妻子的肩膀,笑着安慰道:“这你可就说错啦,三哥现在可是对牧警官言听计从。

牧警官的话对于三哥来说简直就是圣旨,他绝对不敢有丝毫的违背哦。”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和肯定。

“这我知道。”罗晓芸苦笑一声,“不过人家牧警官是大学生,脑子好使,看问题办事情都比三哥强。”

“看看,你也承认牧警官办事是对的,那就不要再纠结大办婚宴这件事了。”方明在妻子的手背上吻了一口道。

“哎,只能这样了。好吧方明,我们赶快洗漱,准备迎接客人吧!”

今天的日子是方明和罗晓泉选的。虽然不是什么农历的三六九,但也不错。

一月二十六号,农历的腊月十五。最关键的是今天星期天,宾客多在城里上班,完全能脱开身。

其实今天并没什么主宾之分,除过两家亲家,还有方明父母以及公安局王子洋局长在一桌谈笑完,其他人又是来做客的,又是来跑堂的,真正是新事新办了。

最活跃的应该王艳和丁蕊了。丁蕊喜欢热闹,总想端个盘子,尝个大虾什么的。

但今天两位女士频频被王奇和铁军挡住,不让进厨房帮忙。很显然,都在保护爱人肚子里的宝宝。

新郎倌罗晓泉今天身着一套去年方明赠送的的确良军装,头戴一顶的确良军帽,英姿飒爽,气宇轩昂。

这身行头或许称得上是那个时代最为时尚的装扮。

早上,罗晓泉蹬着妹妹的自行车前去迎接牧雪燕。这时,牧雪燕正在试穿罗晓泉送的嫁衣。

这套嫁妆实则是方明在空间里精挑细选,特意为三哥准备的,一水儿的魔都货。

这会的牧雪燕,红色的呢料短大衣鲜艳夺目,内搭一件高领明黄羊毛衫,下身则是一条红色灯芯绒裤子,脚蹬一双精巧的红色皮鞋。

目睹眼前一袭红衣的美丽新娘,罗晓泉不由自主地傻笑起来:“平常很少见你穿便装,穿上便装更迷人!”

“真的?”听到新郎倌的赞美,牧雪燕心里甜甜的。

不过,对着镜子反复端详,牧雪燕始终觉得有些不自在。

毕竟她早已习惯了一身警服,突然间这样盛装打扮,一时之间确实难以适应。

算了算了,晓峰,这衣服实在是太花哨了,我真的没办法穿出门去啊,还是穿我那身警服自在些!”

牧雪燕小心翼翼地向身旁的新郎倌询问着他的看法。

罗晓峰劝说道:“爹给咱们举办婚礼你不让,毕竟是个大喜事,你不能连新娘子衣服也不穿吧!”

牧雪燕心中着实有些顾虑,她生怕自己的坚持会伤害到罗晓泉的一片心意,最终还是无奈地做出了让步:

“好吧!那就听我家掌柜的吧!不过,我还是得把警服带上,等会儿到了你家,我只穿一小会儿,然后再换回我的警服。”

“那也行,只要能穿一会儿就行!”罗晓泉心里想着,对着新娘子点了点头。

当牧雪燕身着一袭鲜艳的红衣出现在众人面前时,标致的美丽瞬间还是惊艳了所有家人和亲朋。

平日里,大家看惯了大街上的蓝色或者灰色,审美早已疲劳。今天突然见到如此艳丽动人的装扮,又是这么漂亮的长相,不禁给人带来一种超凡脱俗之感。

一时间,整个大院都弥漫着“啧啧”的惊叹和赞美之声。

婚礼由王奇主持。虽然罗晓泉已调离机械厂,但毕竟离开没有几天。

因为只是家里人聚会,没有过多繁琐的程序。王奇讲了几句祝福的话后便开席了,不过四张桌子上的氛围却比一般的婚宴要热烈的多。

新郎新娘轮桌敬酒。等敬到丁蕊这桌,牧雪燕喊罗晓芸嫂子时,丁蕊坏笑了一声。制住了牧雪燕。

“你平常总管方明叫大哥,管晓芸叫嫂子,今天得改口了。这样吧……”

丁蕊指着方明道:“你和你媳妇共同举杯对雪燕说一句话,‘祝哥哥嫂子新婚快乐’!”

方明和罗晓芸都觉得十分别扭,但人家丁蕊的话说得也没有毛病。只好端起杯来,齐声喊道:“祝哥哥嫂子新婚快乐!”

瞬间,小院笑声直冲云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