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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叔心里咯噔一下,

今晚可是雷洛请客啊,可千万别闹出什么幺蛾子,

赶忙冲出门,准备先解决了问题再说,

“这位朋友,看上去有些面生啊,不知道烧的那炷香,又拜的哪个佛。”

坚叔这一辈子几乎都是在跟社团打交道,

一出来就看到个身高不足五尺,

有些胖的青年正叉着腰,牛逼哄哄的骂着他的迎宾,

上去就按照规矩问了起来,

“老家伙,你踏马谁啊?赶紧给我滚,有些闲事可不是你能管的。”

说完,准备强行冲进酒楼,

“这位朋友请了,我就是这间酒楼的老板,不巧,今天酒楼被人包了,还请这位朋友改日再来,到时候......”

坚叔的资历很老,在江湖上的辈分很高,

就连东星的骆驼见了他都得叫上一声坚哥,

现在的后辈太没有礼貌了,

也是现在,若是放在几个月之前,敢这么在自己酒楼闹事,第三条腿都给他断了,

你以为有骨气在社团中有超然地位是因为什么,

可今时不同往日了,加上今天要招待重要客人,

坚叔耐着性子好言相劝,

“我尼玛,老家伙,知道我是谁吗,谁踏马的包了场,给老子退了,今天这场子我肥仔坤包了。”

说完,便不再废话,准备强行闯进去,

今天晚上,

西贡大傻打电话约了他讲数,

电话里,肥仔坤直接就来了一句八点钟有骨气便挂了,

他甚至都没来得及问问什么事情,

说起来,

这肥仔坤也算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,

他老爸肥仔超是香江老牌的社会大哥,

肥仔超深知混江湖这条路不好走,

便把自己老婆孩子全都弄到了国外,

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律师,一个嫁给了一名很有潜力的高材生,

如今人家已经是王氏集团的一名中层管理者了,

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这个唯一的儿子,

或许是小时候生命一号喝多了,

不仅个子不高,长相全不随自己,智商似乎也差那么点意思,

为此,肥仔超还偷偷的滴过血来认亲,

事实证明,这确实是自己的儿子,

或许真像是自己老婆说的,烟抽的太多的缘故吧,

肥仔坤读书的时候就不学好,

在澳洲读书的时候整天都跟那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,

对于黑帮生活也是心驰神往,

等从澳洲肄业以后,便回到了香江,

由于能力实在太差,加之不愿意过安分的生活,

接连换了好几次工作都不满意,

后来也学人家开起了建筑公司,

二姐夫是王氏服装的管理层,

看在老婆的份上,给他介绍了某个服装厂的扩建工程,

也是这个时候,肥仔坤找到了刚成立建筑队的高启强,

事实上,

工程一完工,所有款项就结清了,

但此时的肥仔坤已经纠集了不少热血青年,成立了自己的社团,

花销也不是一般的大,

属于高启强他们的工程款早就被夜夜笙歌的肥仔坤挥霍一空,

看高启强他们是内地过来的,

肥仔坤便决定赖掉这笔钱,

反正大姐夫是律师,

大不了陪着他打个三年五年的官司,

谁料,

这个高启强的弟弟居然敢给自己开瓢,

这下好了,不仅不用给钱,他还准备讹上一笔,

今天晚上,

带着自己手下十几个染的花花绿绿的手下出来见世面,

没想到连个酒楼老板都敢不给自己面子,

已经将自己幻想成江湖大佬的肥仔坤怎么忍得了,

可惜,他只学到了大佬们爱面子,不知道江湖哪里那么多打打杀杀,

归根结底还是人情世故,

就这样的,若不是有钱人傻,根本就不会有小弟跟他,

“朋友,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是因为今晚有重要的客人,若是识趣就此退去,今晚的事情就当没发生,如若不然.....”

忍耐也是有底线的,

那种毫无下限的忍让实际就是懦弱,

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的坚叔肯定不是啥懦弱的人,

当即就警告了起来,

“哈哈哈!兄弟们,听到没有,这个老杂毛居然威胁我,告诉他,老子是谁!”

肥仔坤嚣张的大笑了起来,

走上前想要拍一拍坚叔的肩膀,

随后发现自己五短身材似乎够不到身高一米八的坚叔,

赶紧改成用拳头捶了捶胸口,

“砍死他!”

说实在的,肥仔坤的小弟也不是什么聪明的人,

全都是刚从学校里面出来的烂仔,

对于江湖上的事情知之甚少,

总是听人吹嘘打打杀杀的事情,就以为江湖就是如此,

比的就是够狠,能打,

“哈哈哈!听到没,老家伙,识趣的现在给我磕几个头,看在你一把年纪,就赔个十万八万这件事就过去了。”

肥仔坤想用下巴看人,

可又发现自己太矮,

边说边走到旁边的台阶上,模样说不出的怪异,

“草泥马的,哪里来的丑八怪,敢在这里放肆!”

就在这时,

一旁卖鱼蛋的小贩忍不住站了出来,

一把扯开自己的围裙就准备干架,

“踏马的,现在连卖鱼蛋的都敢炸刺了,我去尼玛的。”

一再被人挑衅,

肥仔坤拿着手中的铁链就冲了上去,

准备给这个卖鱼蛋的一点教训,

“啊!”

可是来得快,去的也快,

肥仔坤还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,脸上就重重的挨了一脚,

来了个平沙落雁,

同时,脸上也印上了一个42码的大脚印,

“你是谁?兄弟,凭你的身手,卖鱼蛋实在可惜,不如你跟我,我让你做红棍。”

肥仔坤或许是电影看多了,居然欣赏起了别人的身手,当即就开始招揽了起来,

回香江之后,他花了大价钱去前洪兴太子开设的拳馆里学习了拳术,

有人说他的身手已经不逊于武术冠军封于修了,

肥仔坤居然还信了,

所以,能一招打败他的肯定是绝世高手,

“玛的!原来是个神经病。”

卖鱼蛋的实际上之前不过是某个社团的普通成员,

格斗水平也是中下,

听肥仔坤这么一说,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,

“日尼玛的,老子要是能当红棍,早踏马跟蒋天生倒腾服装去了,怎么可能在这卖鱼蛋......”